当前位置: 首页 > 知识乐园 > 消防安全知识5——“水火不容”——哪些火灾不能用水扑救

消防安全知识5——“水火不容”——哪些火灾不能用水扑救

2016年01月13日 17:14:04 来源:转载“平安家园”网 访问量:103

水火不容”——哪些火灾不能用水扑救

水,是我们印象中最常见的灭火剂,发生火灾用水扑救,可能是大多数人看到火灾的第一反应,但是,有些火往往不能用水扑救,使用错误的灭火剂,有时不但不能救火,反而可能“火上浇油”,哪些火灾“水火不容”呢,让我们看看这些不能用水扑救的火灾。

一、电器。电器发生火灾时,首先要切断电源,在无法断电的情况下千万不能用水或泡沫扑救,因为水和泡沫都能导电。应用二氧化碳、干粉灭火器或者干沙土进行扑救,而且要与电器设备和电线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。

二、油锅。油锅起火时,千万不能用水浇。因为水遇到热油会形成“炸锅”,使油火到处飞溅。扑救方法是,迅速将切好的冷菜沿边倒入锅内,火就自动熄灭了。另一种方法是用锅盖或能遮住油锅的大块湿布遮盖到起火的油锅上,使燃烧的油火接触不到空气缺氧窒息。

三、燃料、油漆。家中贮存的燃料油或油漆起火千万不能用水扑救,应用泡沫、干粉灭火器具或沙土进行扑救。

四、计算机。电脑着火应马上拔下电源,使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。如果发现及时,也可以拔下电源后迅速用湿地毯或棉被等覆盖电脑,切勿向失火电脑泼水。因为温度突然下降,有可能使电脑发生爆炸。

 

五、化学危险物品。在学校实验室,会存放一定量的硫酸、硝酸、盐酸、碱金属钾、钠、锂,易燃金属铝粉、镁粉等。这些物品遇水后极易发生反应或燃烧,是不能用水扑救的。

 

编辑:张洪光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
郑重声明: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,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,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。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,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;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,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【通知—删除】义务。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,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,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。四川省乐至县青少年宫 特此声明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 ICP证 京ICP备13002626号-8 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四川省乐至县青少年宫 版权所有
联系地址:四川省乐至县天池镇园林路二十五号
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